发展党员公开承诺
2015-07-29 16:27:00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538

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,加强民主监督,现对发展党员工作公开承诺:

一、实行“七公开”。即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公开;发展工作程序公开;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公开;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公开;党组织考察、培养情况通过征求意见公开;支部大会同意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结果公开;支部大会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结果公开。

二、严把“七关”。一是严把教育关。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,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、思想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,存入档案,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。二是严把政审关。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三是严把公示关。确定为发展对象时,要在党务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,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坚持做到不公示不发展,公示发现问题,在没有弄清之前不发展。四是严把发展党员预审关。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以后,党委集中把发展党员材料送工委组织部进行预审,确保每位发展对象材料齐全、程序规范。五是严把支部大会讨论关。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,党委(工委)派人列席党员大会,监督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在会上充分听取党员意见,充分发扬民主,改变以往举手表决的方式,实行票决。六是把好党委审批关。指派专人对《入党志愿书》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,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同申请人进行谈话,作进一步的考察,然后提交党委会审议和表决。七是严把预备党员转正关。坚持预备党员按季度汇报思想的制度和考察制度,预备期满时,对照党员标准,进行全面考察。

三、坚持原则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禁止突击发展,反对关门主义。绝不在发展工作中徇私舞弊,在发展中不为亲朋好友打招呼说好话。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,一定严肃查处,绝不姑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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